请教acco125125老师关于股权投资损失的税前扣除问题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
股权转让损失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
请问股权投资会计与税务处理投资收益如何确认的处理
并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冲减投资账面价值。会计制度确认股权投资收益时间根据权责发生制。2.税务处理。税法将持有期间取得收益放在股权投资所得中核算,将处置收益放在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中处理。。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税收问题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处置所得,则应征税;如果是处置损失,则可以在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
股权转让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
从具体业务看投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请问:这项投资损失能税前扣除吗?企业申报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
股权收购的纳税处理及筹划
股权收购的一般性税务处理财税[2009]59号文规定,企业股权收购重组交易的税务处理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相关交易应采用以下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第一,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第二,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企业所得税转让对外投资的股权的损失的扣除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的规定,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买卖股票发生的损失外,企业转让股权发生的损失,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投资转让损失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
以实物资产进行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为免税收入。因此,贵公司将资产进行股权投资,也就是发生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实物资产换取股权,应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